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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四项”措施落实互助保险任务
时间:2012-04-24 10:47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临渭区“四项”措施落实互助保险任务
 
一是建立组织机构。为确保互助会员发展任务落到实处,临渭区农机安全监理站与各镇(办)联合成立农机安全互助领导机构,成员由区农机监理站站长、22个镇(办)农机管理服务站站长、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部分农机经销企业负责人组成。农机安全互助领导机构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监理站站长杨波担任,办公室负责向各成员单位宣传农机安全互助保险的政策、标准,协调指导各单位在发展会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受理会员的业务咨询和农机互助事故报案。
二是积极安排部署。区政府在安排2012年农业机械年度检验的同时,一并将农机安全互助工作安排落实,文件要求各镇(办)认真贯彻省、市、区有关农机安全互助文件精神,尤其是要将“拖拉机驾驶人及第三者责任组合互助”和“联合收割机组合互助”的财政补贴政策宣传到户,让所有机手知道农机安全互助保费补贴这一惠农政策。
三是分解互助任务。临渭区农机监理站将农机互助会员发展任务分解到股室、落实到人。站委会成员分别包联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区域内的农机互助会员发展任务,任务完成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互助会员任务未按时完成将采取一票否决,考核不予以通过。监理股与农机安全巡查队分别下达1000名互助会员任务,任务完成情况与个人绩效工资挂钩,站上制订了《农机安全互助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以股室为单位按照互助任务完成率计发当月的绩效工资,超额完成的站上给超额率10%奖励。各股室同时将任务分解到个人,股室内部也制订了相应的奖罚措施。
四是定制度促互助。站上制定了互助会员发展制度,规定新注册登记和参加年度检验的农业机械最少参加一项农机互助保险,各股室负责人和经办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发展农机安全互助会员,个别拒不办理安全互助的机手,必须经站长批准,方可办理注册登记和农机检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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