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机械安全协会
定损补偿监督员争议案件
评判试行办法
(2019年3月15日理事会通过)
为保障会员的根本利益,提升会员民主管理程度,公平、公正、快速处理互保赔案,根据《陕西省农业机械安全协会章程》、《互助事故损失补偿规程》和《事故定损补偿监督员制度》,特制定本评判试行办法。
一、适用案件
1、监督员提交的有争议的;
2、责任范围难以界定的;
3、责任条款尚未覆盖的;
二、评判方法
1、争议案件提交人应把案件详情报秘书处办公室,经负责人审阅后,发布监督会员群进入评判程序,评判时间为2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延期;
2、一般情形秘书处经办人员提出案件处理建议,监督员在群里各抒己见、自由讨论;
3、待各方意见充分表达后,随机抽选5~9名监督员票决,(以发红包形式确定人选,以抢到红包的先后排序);
4、票决前,由主持人或其指定人员对本次投票判定的内容再予说明,便于监督员准确把握;
5、参与投票的定损补偿监督员应按照协会相关规章、制度,实事求是、公正评判;仅限同意票和反对票,有三分之二同意票,即为通过;未通过则由秘书处经办人员根据实际重拟方案;
6、评审中不得使用过激言词,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讨论内容,特别是不给当事人通风报信。
三、评判结果运用
评议结果作为定损补偿依据,由秘书处工作部门按程序实施。
四、回避情形
1、属涉案当事人亲属的;
2、与当事人属同一区县的;
3、与涉案人有相关利害关系的;
4、有可能影响本次案件公正判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奖罚
1、理事会根据年度评判工作的情况、及会员的反应,对积极参与评判的定损补偿监督员给与表彰式奖励;
2、评定员按积分晋级,每议一案积1分,每评一案积5分,投票通过者再积5分,每积够60分者可晋升一级;
3、评定员共分9级,1~3级为初级,4~6为中级,7~9为高级。中级以上评判员免交会费,高级评判员直接进入下届理事、监事会候选名单。
4、有违本评判办法规定者,视情形分别给予提醒、警告、劝退;
5、凡有意隐瞒实际、歪曲事实,帮造假案者,取消监督员资格、撤销评判员级别。
六、本评判试行办法由陕西省农机安全协会理事会通过试行,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